
“死的死,去的去。”
这话本来是平儿说的:“先时赔了我们四个站着,死的死,去的去,如今只剩下我一个孤鬼了。”当然这话是有点轻微且委婉的抱怨在里头的,抱怨王熙凤“待下人未免太严些个”,连自己的陪嫁丫头也容不下。

但是即使不是王熙凤这样严苛善妒,像王夫人“佛爷似的”、“菩萨”性格,“死的死,去的去”也是常见的。按贾府的规矩,贾政婚前就应该有两个屋里人的,现在还是只有两个姨太太,其中赵姨娘当然是后纳的。那么至少,贾政有一个婚前屋里人已经“死”了或“去”了。

另一个例子是李纨。她自称“你们看我还是那容不下人的?”但贾珠的“两个人”,也在贾珠死后不久,“趁年轻我都打发了”。
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,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妾,能一直留着的只是一部分,还有很多,或是早死,或是“打发了”——“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,并不知卖人之说”。“打发了”多半并不是“叫个人牙子来,多少卖几两银子”,而给点赏赐、让其父母领回去“自行聘嫁”。不管是卖了还是“自行聘嫁”,都是“去了”。

小妾如此,陪嫁丫头又如何?当然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贾府有规定,丫鬟、小厮,到一定年纪就得成婚。鸳鸯仗着贾母的宠爱发誓不嫁,也只是暂时行为。“难道你跟老太太一辈子不成?也要出去的。”如果丫鬟一直不嫁,倒显得贾府刻薄,“没的耽误人家”。

《红楼梦》开篇时林如海“年已四十”。贾敏“金尊玉贵”,不可能老夫少妻,所以至少也三十多了,结婚十几年了。结婚时陪嫁的丫鬟,哪怕当时只有十岁,这时也是二十大几。如果还没结婚,那就是“老姑娘”,显得林如海贾敏夫妻刻薄寡恩,不体贴下人。

结婚又有两种情况。要么是嫁给林如海做妾,他不是有“几房姬妾”吗?要么是嫁给别人,府里的下人也好,或者“往外聘作正头夫妻”。没结婚的呢,一定是在婚龄之前就死了。不会是贾敏虐待,只能自然死亡。

贾敏结婚,当然会有赔嫁丫鬟,正如她一定有丰厚的嫁妆一样。但赔嫁丫鬟也好,陪房也罢,嫁妆也算上,都不是银行户头里一个冷冰冰的数字,只要没人贪污挪用,就能一直保持不动。赔嫁的人和物,都可能流动,不会原封不动地保持着给黛玉做嫁妆。

因为黛玉没有财产,就怀疑到“贾敏的嫁妆呢”上去,就认定贾府贪污,这是太想当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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